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市外办互联网网站(
www.it396.com,以下简称办网站)的管理,推动办网站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《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,结合宁波市外办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办网站是机关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政府、效能政府的重要平台,以透明、服务、高效为建设目标,以政务公开、公共服务、互动交流为主要内容。
第三条 办机关各处(以下简称各处)和国交中心是办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的主体。
第二章 职责分工
第五条 秘书处负责办网站的发展规划和管理监督,主要职责是:
(一)组织制定办网站的总体规划、工作计划和相关制度。
(二)组织办网站工作会议,推动各处、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加强政府网站工作的决策部署。
(三)监测办网站运行情况,监督、检查、考核办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。
(四)协调办网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
第六条 各处负责办网站的内容保障,主要职责是:
(一)负责办网站信息内容提供、审核等工作。
(二)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承担具体工作事项。
第七条 办保密工作部门负责办网站的保密管理与审查。
第九条 各办属单位、各县(市)区外办是办网站的信息提供单位,应积极向办网站报送信息。
第三章 栏目设置与调整
第十条 办网站栏目大幅度调整应征求各处室意见。
第十一条 各处应围绕阶段性重点工作和公众、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,在办网站上开设专题专栏。
第四章 网站安全
第十二条 要严格办网站各账户管理,确保
账户安全。
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工作制度,加强日常巡检和节假日、重大政治活动、重要敏感时期的应急值守与实时监控;要加强技术防护手段,健全安全防范体系,提高办网站安全防护能力。
第五章 附 则
第十四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、省或市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一致的,以国家、省或市规定的相关内容为准。
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日起施行。